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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保家庭精神病患者康复救助办理流程

来源:郑州市残联 发表时间:2024-04-02 浏览次数:180

一、救助对象

1.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;

2.持有《低保证》;

3.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精神残疾人;

4.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接受康复救助。

二、补助标准

每人每月提供100元补助

三、工作流程

(一)申请  由精神病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患者本人的身份证、低保证、精神类残疾人证、两寸彩色照片(两张)等相关材料,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。也可通过郑好办App“残联一件事”专区申请。

(二)审核  经县级残联审核符合条件后确定为救助对象。对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,达到救助条件的要及时增补,失去救助条件的要及时去除。

(三)救助  补助资金由开发区、区县(市)残联负责组织发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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